2024年04月26日 週五
註冊   |   會員登入  |  選購商品
首頁 首頁> 命理文章區 > 閱讀文章
神峰通考(4/4)


    發佈時間:2009/4/16 下午 11:19:00


定真篇
夫生日為主者,行君之令,法運四時,陰陽剛柔之情,內外否泰之道。
    以生日為主者,以所生之日幹為主。譬之人臣也,行君之令者 即主行月令,提綱所起之運也,言君者,即本命年庚也。如本命甲子,年即是歲君。正月生,月令建丙寅。男命則運順行丁卯戊辰,故謂以日為主者,蓋以其為如人臣,主行歲君所建之月令,為命運也。法運四時者,法者,理也。運者,行運也。四時者,春夏秋冬也。子平之理,如運行寅卯辰,則屬春,行巳午未,則屬夏之類是也。陰陽剛柔之情者,蓋甲丙戊庚壬為陽,乙丁己辛癸為陰,陽之性情則剛,陰之性情則柔也。內外否泰之道者,蓋十二支中所藏人元,謂之內,十幹露出謂之外。否者塞也。泰者,通也。若八字中,天干陰陽,剛柔配合有情,地之提綱所藏人元用神或財或官或印,行生旺胎養運。則吉而向泰,行死墓絕運,則凶而向否。
進退相傾。
    賦雲:將來者進,成功者退,蓋春木夏火秋金冬水,與夫四季之土,其氣進也。或用之為財官,斯美矣。若春水土夏金秋木冬火,其氣休囚,謂之退矣。或用為財官,未善也。又用神行運值旺相則吉。行死絕休囚則凶。此進則彼退,彼進則此退,入此則出彼,出彼則入此,互相傾逐如此。
    動靜相伐。
    八字或甲日幹,有辛字為官,又露庚字為煞,斯謂之動。動,擾動也,即庚逢丙擾之意。若有物以制其殺,或合其殺,而無丁字以傷其官,斯謂之靜。靜。安靜也。地支有沖刑破害,亦謂之動,否則靜也。行運亦有生克制化,宜向宜背者,是即八字動靜相伐之謂也。舊說幹為天,能動不能靜。支為地,能靜不能動。甲乃天之首,子乃地之首,終於亥。甲傳與子。周流不息,迴圈十二支,一動一靜,一陰一陽,相代用之。
    取固享出入之緩急。
    固,滯塞也,亨,通達也。八字日主贏弱,四柱財官七殺乘旺,或印綬被傷財破,此等乃滯塞之造。日主健旺,而值財官印綬,無少傷克,或煞有制,此等乃通達之造。出者,脫也。入者,交也。運順行如出戌入亥,逆行如出亥入戌之類。或有值宜向之運,于早年而達之迅速者。亦有或值宜向之運,於晚年而達之遲緩者,至於固滯之運,亦有早暮不一,學者須識取之。
    求濟複散斂之巨微。
    濟,功名之成也。複,功名反復不就也。散,財之破也。斂,財之積也。功名之濟複,財帛之散斂,雖有大小多寡之不同,皆命運所主。若八字原有官,行官運則發官。原有財,行財運則發財,原有災,行災運則發災。學者須搜求之。雖然亦要識其地方山川風氣,平日所產人物可如,方得大小高下之理。古雲生江南則為橘,生江北則為枳。正此之謂也。
釋之曰:法有三要,以幹為天,以支為地。支中所藏者為人元,分四柱以年為根,月為苗,日為花,時為實。又釋:四柱之中,以年為祖上,則知世代宗派盛衰之理:月為父母,則知親蔭名利有無之類;以曰為己身,推其幹,搜用八字,為內外生克取捨之源。幹弱則求氣旺之藉,有餘以補不足之法。
    以年為根,月為苗,日為花,時為實者,看年月中,若有財官印綬,無少克破,是根苗先有氣也;而所生日時,又相合得宜,則花萼開而果實結也。經雲:“根在苗先,實從花後”是也。以年為祖上,根基田宅,世代宦派之宮。蓋健刃劫煞伏年,祖基必微賤。若年月日合為富貴,或值祿馬印綬而無克破刑沖,則根基光華世代不衰也,反此則不然矣。以生月為父母之宮,若月內有財官之星,旺相無衝破,又日幹居生旺之地,然矣,以生月為父母之宮,若月內有財官之星,旺相無衝破,又日幹居生旺之地,其人必承父母之福,居死絕之地。為人雖承父母之福,終不為久長親蔭也。以日為己身者,是生日天元,乃人之己身也。必須推詳,生日天元臨何宮之分,搜用八字,外而幹上透露,有何為官殺印等,內而支中所藏,有何字為官殺印等,或去官留煞,或去煞留官,不亦日幹為生克取捨之源乎。夫日幹貴乎旺,若日幹弱,則求資于印刃,以扶其弱,或運行身旺之地,亦美。若有餘,則欲謀乎官殺,以制其強,或運行財官之地亦喜。
    幹同以為兄弟,如乙以甲為兄,忌庚重也。甲以乙為弟,畏辛重也。
    辛多則傷乙木,庚多則傷甲木,如此則兄弟有克。如甲日生以乙為弟,柱中有辛字多克乙木,不得姐妹之力也。乙日生人,以甲為兄,若四柱中有庚金重克甲木,則生平不得兄弟之力也,凡看兄弟有無,以此例推之。
    幹克以為妻財,財多幹旺,則多稱意若干衰則財反禍矣。
    財多幹旺者,力能任財則為福。幹衰弱力不能任,則財反禍矣。賦雲“財多身弱,正為富室貧人。”此之謂也。
    幹與支同,損財傷妻。幹與支同者,甲寅乙卯之類。又曰若地支同局之命,則損財傷妻。更月令氣旺,年時不見財官,又無格局,窮必徹骨矣。
    男取克幹為嗣,女取幹生為子,存失皆然。以時分野,當推貧賤富貴之區也。
    假令甲乙生人,以庚辛為子息,女命甲乙生以丙丁為子息,更看時辰在何分野,輕重生旺,定其多少。若四柱有克子息之星,可言無子矣。假如六庚日午時生,乃子嗣多數。謂庚以乙為財,乙木去生火。火克庚金,為子之星,午時乃火之分野,丁火建祿之鄉,當有子多,生顯貴命矣。若生於戌亥子時,則是金水分野,火絕之地,則子息少矣,當生孤獨貧賤之子,不然僧道過房螟蛉之命矣。
    女取幹生亦然。論子息多少,于生時內參詳,萬無一失。看生時在何宮分,若在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之鄉,定其多嗣,當生出美麗富貴之子,落在衰病死墓絕無氣胞胎沖刑之鄉,定主子少,當生孤若貧財之子。
    《理愚歌》雲:“五行真假少人知,知時須是泄天機。”是也,俗以甲子乙丑海中金,即婁景之前,未知金在海中之論。
    《理愚歌》所雲五行真假少人知,知時須是泄天機。五行真假者,納音是也。乃天地大衍數也,先布大衍四十九數在地,次將甲己子午九,乙庚醜未八,丙辛寅申七,丁壬卯酉六,戊癸辰戌五,己亥當屬四等數除之,除減不盡,又按五行數除之。余者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,相生取用,便是納音也。
    相生者,餘一生木,餘二生土,餘三生火,余四生水,余五生金,且如甲子乙丑四個字,干支共除了三十四數,外有十五數,以二五除了一十,餘數得五,屬土,土能生金,是甲子乙丑金也,又如丙寅丁卯四個字,干支共除了二十六數,外有二十三數,以四五除了二十,餘剩得三屬木,木能生火,是丙寅丁卯火也。餘者依此。豈得有金在海中,火在爐中之說,世有不肖之術,未遇明師道聼塗説,錯論古道,迷誤後人,焉能中理。故將甲子乙丑金喻,子醜近北方坎水之地,為海中金。丙寅丁卯火,喻寅卯,近東方生火之地,如爐火之說。自婁景先生以前,並無金在海中火在爐中。子平之法不用胎元小運納音,專以生日天元為主,配合八字干支,並支中所藏人元,或當生為財為官,為禍為福。依此參詳人命,貴賤得失榮枯賢愚可知矣。
    或以年為主,則可知萬億富貴相同者。以甲子年生,便為本命忌日之戒。
    世之談三命者,皆以古法,往往多以年為主,則可知萬億用胎元小運納音為論,似水之渙漫,而無所歸矣,富貴有相同者謬矣。故子平之法,專以生日天元為主,日下支辰為妻宮,生年為本命根基,又為祖上田宅之宮。如甲子生,便為本命太歲之尊神,忌生日支幹與太歲沖並戰鬥克害,名為主本不和。則人生來不靠祖業田宅,暌敗宗親,應難倚依。若生月時中,與本命干支會合入局,或遇財官貴氣,則生平當有祖宗田宅,茲其豐厚,聲譽之美也。
以月為兄弟,如火命生酉戌亥子月,言兄弟不得力之斷。
    月為兄弟之宮,如男取比和同幹,便為兄弟之星,且如六丙日生人,以丁火為弟妹,六丁日生人,以丙火為兄姐,若臨酉戌亥子月,言兄弟不得力之論。謂酉月火死,戌月火之墓,亥月火絕氣,子月火懷胎,故言兄弟不得力之斷。其餘依此,萬無一失。
    或日為妻,如在空刑克殺之地,言克妻妾之斷。
    論妻妾者,以生日支辰,為妻妾之星。無所克之物為上,若在空刑克害之地,則克妻妾,不然重婚再娶。
    或時為子息,臨死絕之鄉,言子少之斷。
    論子息多少者,當以生時為子息宮。男取克幹為子息星,女取幹生為子息星。若臨死墓胎絕衰病之地,子息甚少。
    如男命六乙日申時生,當有子息多。乙木以庚金為子生子息。申時乃金之分野,庚金建祿之鄉,故言子多者也,若生子丑寅卯辰巳午時,為子息極少之斷,謂居墓死絕胎克害受制之鄉。或四柱之中有刑破克害損子,時中定是晚年少子嗣,不然遲矣。縱有亦須僧道過房,貧賤夭折,螟蛉出祖之輩也。
    論命皆非人之可為,造物陰陽之所致。後世術士,不知斯理,而僭亂於俗,故不可言傳,當考幽微之妙矣。
    前篇論生年,為祖上父母,世代宗派盛衰之宮,切忌四柱中有刑衝破害之物。傷于生年,應主祖宗暌敗,根基雖有,親蔭無倚也。以生月為兄弟之宮,若比和者,兄弟之星也。若臨死絕墓胎之月,言兄弟不得力也。以日辰為妻妾宮,若臨空刑克害之地。言克妻妾也。以時為子息之星,子星若臨絕死墓之鄉,言子息少之斷。
五行元理消息賦
詳其往聖,鑒以前賢,論生死全憑鬼穀,推消息端的徐公。陽生陰死,陽死陰生,迴圈逆順,變化見矣。蓋陽木生亥死午,存亡易見。陰水跨馬防豬,吉凶可知,丙生艮而遇雞死,丁生兌而逢虎傷,戊藏寅而酉地沒,己生酉而寅宮亡。庚逢蛇而崢嶸,遇子鼠則難當。辛生子死於巽地,壬生申滅于震方,癸得兔而衣祿足,運行猴地見災殃。十幹生死同斷,造化依理推詳,又憑權刃雙顯,均停位至侯王。
     注釋:如甲生人卯月,得庚為權星,須得刃來合七煞,方為貴,如有刃無殺,刃必劫。有煞無刃,煞必傷身。
    己亥,癸酉 庚午 戊寅 此造庚日以丙為煞,辛為刃,地支寅午會火局,則丙殺旺也。酉金羊刃得時,又轉生歲食神,乃食前殺後,而刃煞雙顯,主大貴也。戊寅運壬辰年,拜右丞相傳國將軍。
    中途或喪或危,運扶官旺。平生為貴為富,身殺兩停。
    注釋:凡命身煞兩停者,富貴雙全,若偏則賤,乙酉 乙酉 乙酉 甲申 此造乙木生於八月,酉金七煞,與申酉類成金局,乙與時支庚合,從煞為貴也。金乃主義,故為人稟性剛毅,為國良臣,乃尚書命也。
    大貴者,用財而不用官。
    注釋:凡用官者,多受人之制。用財者,蓋我克他人。所以用財命有貴。辛亥 庚寅 丙子 丁酉 此造六丙生人,自坐官星,喜庚辛酉金為財,乃財旺,則自坐生官,行丁亥運,丙戌年中狀元。
    當權者,用殺而不用印。
    注釋:凡印綬多生滋官,如月支偏官,時上一位貴格,從煞格,多大貴。己巳 癸酉 乙丑 甲申 此建甯府彭僉事命,柱中巳酉醜會局,以從煞論也。
    印賴煞生。
    注釋:凡印綬格,如印多見官者,合殺生印者,主大貴也 辛亥 庚子 甲辰 乙亥 此造甲木冬生,地支亥辰,水局生身,行申酉運,庚金七煞臨祿乃全盛,而印綬得局,官至禦史。
    官因財旺。
    注釋:“凡官星得令則吉,最喜財旺生之。甲寅 己巳 癸巳 癸醜 此造癸日坐巳,為財官,逢寅財旺,官星得生,甲木合己,行西北方運,位至封相封王。
    食居先,殺居後,功名兩全。
    注釋:凡月令有食神,時上有七煞者,主大貴。戊午 戊午 乙丑 辛巳 此造乙以丁己為財及食神,丁己祿於午,以辛金為七煞,庫於醜,身殺兩停,財權兼備,官拜都尉。
    酉破卯,卯破午,財名雙美。
    注釋:夫酉破卯者,用支元多見酉字,以酉暗沖卯中乙木為財,運行金鄉,如見卯木,則主不吉。卯破午者,用支元多見午字,以卯破午中己土為財,運會木神為妙,如逢午未己土,則不吉。
    丁酉 已酉 辛酉 丙申 此酉破卯也。又生秋令,官至令尹,衣錦還鄉。
    癸亥 乙卯 乙卯 戊寅 此卯破午也,巳合真格,八十而卒。
    福享五行歸祿。
    注釋:凡五行陰陽相均,八字或四柱各歸祿,或歸祿臨生旺之地,或身殺相等,均主人多增福壽溫厚造也。
    丙寅 甲午 己巳 丙寅 此造已木生於午月,甲祿寅,丙祿巳,己祿午,乙祿卯,雖不富貴,卻一生溫飽享福,年八十余歲,康健精神。
    癸醜 癸亥 丁卯 丁未 此乃福建建甯府建安縣林壽官八字,諱釗號石庵,其人積德行善,秉忠盡孝,克勤克儉,已成巨萬之家。敦仁敦義,允叨無疆之壽。生子七人,長子官拜令尹,四子職至省察,其他登庠序者,藹藹吉土,間有侍庭闈者,造造良民。生女五人,各配宦門,階前孫枝二十四條,條條挺秀。堂下曾蘭一十九葉,葉葉爭芳。更有五代之孩提,又遂兩眼之快睹。即今萬曆十七年算起,壽數九十七,耳目尚精神,齒發更伶俐,飲食如常,動履健順,言語無顛倒,施為未改體。躬逢朝廷恩例,欽賜冠帶榮身,續承都府,贈以金,贈以衣,繼蒙按院賁以布並銀。昔年楊郡守,請與鄉飲,客歲張府尊重禮高年。長子七十已上,見居林下,鶴髮童顏對椿樹,餘子七九將近,各在庭前,戲彩斑衣娛華陽。藍袍孫子,泮苑有聲。佇看對對登廊廟。白衣曾玄,書香可賴,行將個個拜丹墀,盛矣。目前之美景如斯,彰彰莫掩,必也後代之繁祉定見,生生無窮。
   壽稱八字相停。
    注釋:凡五行得中和者必壽,經雲五行不可偏枯,要稟中和之氣。
    丁巳 壬寅 戊辰 丙辰 此命火土相停,癸巳運丁亥年,不祿。
    晦火無光於稼穡。
    注釋:丙丁火非特畏水為凶,若遇土重,以晦其光,俱主不吉之兆。
    戊戌 戊午 丙午 己醜 此女命丙日生,逢午戌火局,四柱土神太重,以掩其光,乃愚蠢人,終為灶下之婢妾。
    盜木絕氣于丙丁。
    注釋:凡火盛成局,則木臨火地,煙滅灰飛,若陽宮食神多者是。然陽木則成,陰木次之。
    丙戌 丙申 甲午 丙寅 此甲午生於申月,乃偏官格也。年時寅午戌會火局,制伏七煞太過,又會失垣,乃一俗人,行寅運丙戌年不祿。
    火虛有焰。
    注釋:凡丙丁日,遇甲乙寅卯木生之,或類火局。皆為火虛有焰而吉也。若被土重掩光,則火實無為。
    戊戌 乙卯 丙午 己亥 此李狀元命,木火通明,殺生印,火明木秀。
    金實無聲。
    注釋:陽金出土,須有火鍛,方能成器。若無火鍛煉,則金成塊物,而內實無聲也。人命亦然。
    戊申 庚申 庚申 甲申 此造金生七月,地支純金,類成頑金,而無水火鍛煉,又行西方金鄉,乃金實無聲也。
    水泛木浮者活木。
    注釋:水泛木浮,不分陰陽,用之不驗。蓋甲木生亥無咎,乙木死于亥,水泛則浮也。
    辛亥 庚子 乙未 甲申 此女命以庚金為夫,喜透歸祿,夫星得地,年殺又生於予而得垣。以格論之,為官殺混雜,以理推之,則又不然,取甲木配辛,日主乙與庚合。甲乙互相配合也。行卯運合局。身旺為福。一交甲辰運,申子辰三合水局,又遇丁亥年,壬水太旺,八字運歲,全是水象,庚金沉水,乙木死絕,乃水泛木浮也。如活木無土以培其根,被壬水浸淹搖盪其根矣,果患面腫浮面之病,而不祿矣。
    土重金埋者陽金。
    注釋:凡金宜乎水土滋生,而被土重埋者,乃陽金也。蓋陽金為成器之物,土重不能滋,而反滋生。
    戊辰 戊午 庚辰 丁醜 此造庚金生逢五月,乃正官格也。惜乎無一點財星,官無生意地支純土,又透出梟神掩火,而金遭埋沒,行西北方財官運,皆名利俱無也。
    水盛則危。
    注釋:凡水盛滔滔,貴乎土止,雖曰土克水,然水局者,必要土培為福。四柱全水象而無土止者,則有泄流之患。
    壬子 癸卯 壬子 庚子 此女命氾濫而無土止,更兼羊刃傷官,又行西北運,而流走無定,淫亂太盛,乃下賤也。
    火明則滅。
    注釋:凡火無不明之理,無不滅之象,若非聖人泄機,孰得而知之。是以命貴在得中和,方為上格,太過不及者下格矣。
    陽金得煉太過,變革奔波。
    注釋:凡五行歸祿者,不喜見官星。且如陽金歸祿,兼坐火庫,則金已成器,不必再要見火陶熔,恐變革也。
    癸卯 庚申 庚戌 甲申 此造庚金,日坐火庫,得煆成器,再行丁巳運火鄉再段,反為太過之患矣。蓋以物理推之,庚申歸祿,乃從革而成氣之象也。複行火鄉,又見損而不成物也。果在此運,事物變革,受其勞祿,再行卯運,及歲支財神會局,受職州判,大發財利。
    陰木歸垣失令,終為身弱。
    注釋:凡五行失令者,縱然歸祿得垣,被比局持勢於月令,不作身旺格矣。
    癸醜 甲寅 乙卯 己卯 此造乙日坐卯,雖祿得坦,奈生於寅月,陽木得令,陰木反弱,累年未遇。古雲木向春生,作生旺論。卻乙在二月得令,甲在正月。若失其時,反為身弱。直運至辛亥,亥卯合局印授扶身,戊子年中舉,會試下第,授長山縣知縣。
    土重而掩火無光,逢木反為有用。
    注釋:此與晦火無光同論。
    癸未 己未 丙戌 己醜 此八字丙日主,干支俱系土象,無木成其火,故掩火無光。
    水盛則漂木無定,若行土運方榮。
    注釋:此言陽木也。如甲木居於子,乃木敗之鄉,而水太盛,無土以制之,主風流無度,好酒色之徒。
    甲寅 乙亥 甲子 甲子 此造甲日,身坐敗地,生亥水失土所止,此人雖智巧,能說能為,特虛名一生,功名無成。
    五行不可太盛,八字須要中和。
    注釋:凡太過不及皆不吉也,貴乎稟中和之氣。人能持此語以為論,則修齊治平之道,不出乎此,人命亦然。
    辛亥 戊戌 壬辰 甲子 此造壬祿於亥,子辰全是水象,喜得月令干支純土止水,一生富貴,壽年九十九而終,得中和之命。
    土止水流全福壽,土虛木盛必傷殘。
    運會元辰,須當夭折。
    注釋:凡水滔滔無土止者,必主飄蕩,壽亦不永矣。
    丁醜 壬子 壬申 辛醜 此造壬生子月,水局太旺,醜申金壬俱金水象,而無土止,行亥運,十六歲而死。
    木盛多仁。
    注釋:凡造化逢木命而通月令,或從化類成局者,主性敦厚,仁慈富貴,又化象得寅卯辰全尤妙。
    甲戌 丁卯 壬寅 甲辰 此造寅卯辰全,化像得令,作傷官用財格,乃王僉事命。
    土薄寡信。
    注釋:凡土得正令,而無刑害者,其言誠實,若土薄而刑壞者,主人寡信不實。
    甲寅 甲戌 己酉 己巳 此造是趙子昂命,即趙孟兆。
    己巳 壬申 己酉 甲戌 此造是劉宦官命,即劉瑾。
    水旺居垣須有智。
    注釋:凡水旺居垣,或化象,或從類得局者,主人有智謀才藝,為人面圓美須。若不成局者,主性奸猾,不實之人也。
    金堅主義卻能為。
    注釋:夫庚辛金者,在五行主義。若以為用神,或屬化從類,得局歸垣者,主人必有義,而剛毅豪傑,或刑戰失令者,無義凶頑也。若陽金運行寅午戌方,則煉成器,若陰金運行子醜亥方,則為佳也。
    金水聰明而好色。
    注釋:夫水主智,金主義,金白水清,聰明好色,如水太旺,必是酒色無安之人。
    水土混雜必多愚
    注釋:夫水主智,被土而混雜者,令人多愚魯矣。
    遐齡得于中和,夭折喪於偏枯。
    注釋:凡造化得中和者必壽,偏枯者必夭,又如煞強身弱,而失中和者,其人亦夭。
    辰戌克制並沖,犯刑名。
    注釋:凡魁罡全更帶刑沖者,必主犯刑,女命亦然,若身坐辰戌以有貴者,如貴亦主破敗不成,若女人則傷夫克子。以日時為重,年月次之。
    子卯相刑門戶,全無禮德。
    注釋:夫子卯為禮義,日月為門戶,郭璞玉照雲子卯相刑門戶,全無禮德。予取用甚驗。月令日支見者為奇,值時次之。無禮德者,主帷薄不修,醜聲外聞。壬子 癸卯 丙子 丁酉 此丙子用金為財祿,不合丁火坐酉中長生之地,財神又被劫,更子卯相刑,故妻不賢,惟薄不修,家道不肅。
    棄印就財審偏正。
    注釋:凡印格忌財,此理明矣。若正印居月令者,不可見財。偏印居月令者,卻喜年時見財,不妨棄印就財,舍輕就重。
    丁亥 戊申 壬申 丙丁 此造壬生七月,坐長生祿于亥,印身旺也。喜丙丁財透,而祿於午,又行運南方之地。所以棄印就財而貴。
    棄財就殺論剛柔。
    注釋:凡陰乾從地支純殺者,多貴。蓋陰柔能從物,若陽幹則次之。蓋陽幹不受制也。
    己巳 癸酉 乙丑 甲申 此陰木從金也。見前。
    傷官無財難恃,雖巧必貧。
    注釋:夫傷官格者,須要身旺敵財。財要生氣,不要盜財之氣,便是發福。若無官又無財官,雖巧必貧。
    丙子,壬,辰辛,丁酉,此造六辛生人,以壬水為傷官,歸予子辰水局,乃柱中無一點甲乙寅卯之財,此人至巧一生貧,
    己酉,庚午,己卯,乙丑,此造己用庚傷官,歸於酉醜金局,柱中又無一點財神,須巧多能,平生不遂。
    食神制煞逢梟,不貧則夭。
    注釋:凡用食神為福,被梟神克之,不貧則夭。若梟神無食神者,卻作偏印而論。
    戊寅 丙辰 戊申 丙申 此造以庚金為食神,不合二丙透出,而生於寅,五歲行乙巳運,巳午會火局,因火驚死。
    男多羊刃必重婚。
    注釋:夫羊刃在命,若無煞,則刃必劫財,而主克妻。或刃旺財弱,而行刃運,決主克妻。
    女犯傷官須再嫁。
    注釋:凡命陽見陽,陰見陰,多無情。若陰見陽,則夫婦和鳴也。如甲見庚為殺,辛為官,見丙為食,丁為傷,犯此主克夫。
    貧敗者,皆因旺處遭刑。
    注釋:凡命身旺,再遇歸祿生地富貴者,則退身避位。常人則貧賤夭折也。
    孤寡者,只為財神被劫。
    注釋:凡月令財神,被比肩羊刃分劫,以奪其福,其人不特貧賤,亦孤寡也。
    去殺留官方論福,去官留殺有威權。
    注釋:賦雲甲以乙妹妻庚,凶為吉兆。凡論官者,以要去煞為福,用殺者,必要去官為貴。
    逢傷官反得夫星,乃為財命有氣。
    注釋:此論夫婦陰陽之正理也。如女命戊日生,以乙木為夫。則戊為燥土,乙為活木克燥土,則無情也,安能成生育之功。蓋戊生於寅,須得陽火化煉,方能成器,故以甲木為夫也。又不專以夫星定之,如無夫星原有傷官,而財神有氣,皆作有夫論也。如傷官為用神者,亦不可損傷也。
    遇梟神而喪子息,定因福薄無嗣。
    注釋:夫女造。日主是陰乾,則以傷官為子,食神為女。陽幹則以食神為子,傷官為女。若男命,則陽幹以七殺為子,官星為女。陰乾則以官為子,比如歲運逢偏正印太過,皆主子女見刑,更看向背輕重而言,不可執一論之。
    二戌沖辰禍不淺。
    注釋:如八字原有辰戌相沖,又運逢戌再沖,主禍不淺。
    兩幹不雜名利齊。
    注釋:凡兩幹不雜,更入格,方作貴論。如或刑沖克戰,不為善也,宜細詳之。
    丙子辛卯相逢,荒淫滾浪。
    注釋:凡八字天干相合,地支相刑,如丙合辛,子刑卯之類,乃滾浪桃花,男犯之好酒色荒淫,因而喪身,病在膀胱腎經,若子卯歲亦然。如甲寅己巳,一同論之。
    壬辰 壬子 丙子 辛卯 此造天干丙辛相合,不合地支子卯刑之,行乙卯運,因貪色病膀胱而亡。
    子午卯酉全備,酒色荒迷。
    注釋:凡子午卯酉全者,謂之遍野桃花。若入格不失局者,須貴而有財,皆主荒淫酒色薄德之人。
    天干煞顯,無制者賤。
    注釋:凡天干透殺,身有所歸;遇食神則貴。如煞顯而無食神制之,更沖戰者,賤也。
    癸醜 辛酉 乙卯 癸未 此造生於秋令,而煞旺,坐卯而身強敵殺,柱中無食神以制殺,更透梟神,卯酉醜未相沖,為性不仁,兇惡好殺,貧乏終身。
    地支財伏,暗生者奇。
    注釋:郭璞雲:壬癸生於寅月,暗藏三陽之火為財。而暗生官,斯為貴命,若透出丙丁則不妙。順行喜午未運,逆行喜戌亥運。若申酉運則散,見刑行夾煞主死。
    因財致禍,羊刃與歲運並臨。
    注釋:凡月支羊刃,喜見官殺,不要見財,如歲運又見刃,必因財致禍,輕則災咎,重則喪身。
    貪食乖疑,命帶梟神應有禍。
    注釋:凡支幹梟食重者,遇七煞的歲運,則貪食生病,更帶刑沖,則主禍不淺矣。
    癸未 丁巳 丁卯 癸卯 此造自坐梟神奪食,有貪食之病。行戊午運,戊子年,丁食午中己土,發殺祿於子,與日時卯宮無禮相刑,故初年食耗而退。
    日時相逢卯酉,始生必主遷移。
    注釋:夫卯酉,乃日月出入之門戶。如卯日生,逢亥月令,又逢酉時,必主有生之日,家居不定,有遷移修造之事。
    癸醜 辛酉 乙卯 壬午 此造乙與辛戰鬥,而卯日酉月相沖,始生之日,主遷移不定。又主所生之處,左有樹木,右有金鋪,前有道路。
    造化因逢戌亥,平生敬信神祗。
    注釋:夫戌亥為天門,玉照雲時逢戌亥。道士僧人。身坐天門者,若不是僧道,亦主敬信神佛。
    己酉 丙子 戊戌 癸亥 此命身坐戊戌,一生敬信神祗。
    陰克陰,陽克陽,財神有用。官化殺,官太旺,太過傾危。
    注釋:夫官星多者,則化官為殺,人命遇之返凶矣。
    戊子 丙辰 癸巳 丙辰 此造癸用戊土為官,柱中太多,反為不吉。行壬戌運,官多化煞而逝。
    煞多無殺,反不為害。
    注釋:此即從殺格,若煞旺運,多富貴。
    甲寅 癸酉 乙酉 乙酉 此造乙木身弱,喜得四柱無一倚靠之神,地支三重酉,只作得從煞看,故富貴也,位至三公太保。
    財多逢財,運逢化殺生災。
    注釋:凡局財多,歲運見財者,謂之財化煞凶也。
    印多無印,運忌比劫旺地。
    注釋:凡印綬多得地者,最不宜比肩劫財身旺地。詩雲:印綬不以無根,論比劫相逢總不宜。運行財地並比劫,命行值此主傷悲。
    又雲:印綬不喜行臨官,帝旺逢之亦不歡。運行身旺地,未可許榮昌,最喜官煞也。
    八字得局失垣,平生不遇。
    注釋:凡木逢亥卯未,金逢巳酉醜之類,乃得局。若木局秋生,金局夏生,豈不失垣乎,主平生不遇。
    壬申,癸醜,壬子,甲辰 此八字申子辰會水局,而生於醜月,失垣也。其人心胸茅塞,名利無成,行午運沖日幹不祿。
    四柱歸垣得局,早歲軒昂。
    注釋:凡木局春生,火局夏生,金局秋生,水局冬生,土生四季月,皆為歸垣得局,富貴無疑矣。
    癸亥木 乙卯木 乙未木 壬午木 曲直格。
    癸酉金 乙丑金 庚辰金 辛巳金 從革格。
    壬寅火 丙午火 丙戌火 甲午火 炎上格。
    庚午水 甲申水 壬子水 甲辰水 潤下格。
    木逢類象,榮貴高遷。
    注釋:如甲乙天干,生於春月,地支值寅卯辰全,而無間斷破害,必主榮貴。惟怕引至時上,為死絕之鄉則不吉。
    癸卯 甲寅 甲辰 乙亥 此造木生春月,四柱純全旺,又非死絕鄉,故官至禦史。
    命用梟神,富家營造。
    注釋:如甲用丙為食神,而丙來生戊土,則戊乃甲之財也。夫丙既為甲之食神,則為丙之梟神,而丙受甲之役使也。
    庚子 戊寅 壬子 壬寅 此造壬生庚為偏印,寅為財食,故壬子生寅木,而為庚之財也,卻賴庚金生身,故為富家掌財也。
    財官俱敗者死。
    注釋:凡命以官與財為用者,俱要行財官旺鄉為福。如行敗地,謂之祿馬衰,主死。
    戊子 丙辰 癸巳 庚申 此造癸用戊官丙財,得祿於己,運行方受赦令,行酉運不祿。
    食神逢梟者凶。
    注釋:凡食神為福者,柱中不要梟神。如歲運又見梟神,輕而災咎,重則損神。
    甲辰 丙寅 壬子 辛亥 此造甲木食神得祿,造化可取,不合身坐刃地,會水局。奪了丙火財星,行庚午運,食神被傷,而一貧徹骨。
    歸祿有財而獲福。
    注釋:凡歸祿格無官星者,號曰青雲得路,本用財也,固喜傷官食神生財為貴。
    壬寅,辛亥,壬寅,辛亥,此造以寅中丙火為福,而身旺敵財,喜行東方之地,極貴。
    無財歸祿必須貧
    注釋:凡歸祿格無官煞,又無財星,不入他格,貧命也。
    辛醜 庚子 壬申 辛亥 此命無財可倚,而金水太旺,運行西方,賣盡田園而貧。
    太歲忌逢戰鬥。
    注釋:此日犯歲君也,若為用神者無咎,如壬日以丙火為財,柱中原有財,雖犯太歲,反為吉也。
    羊刃不喜刑沖。
    注釋:凡羊刃而無殺制者,逢羊刃歲君而多凶。若無財者輕,有財者重,更帶傷官沖刑戰鬥,主禍不淺。
    豈知遇正官,卻無俸祿。
    注釋:如甲用辛為官,以物元推之,甲乃陽木,辛乃陰金,不能克之,以成其器也。
    戊辰 戊午 庚辰 丁醜 此造用丁為官,祿於午,惜乎無財,官無生意,行西北方運,財官皆背,名利俱無。
    蓋緣逢七煞,乃有聲名。
    注釋:夫七煞乃權也。以五行之理推之,煞即正官之用,如庚金制甲,甲制戊土之類。如時上貴格,而無損壞,乃一品宰相。
    甲申 丙寅 乙卯 辛巳 此造源遠命,拜將封王,一位貴格也。
    不從不化,淹留仕路之人。得從得化,顯達功名之士。
    注釋:夫不從不化者,最怕傷了貴氣。若得化得從者,其功必顯達也。
    甲午 丁卯 壬申 乙巳 此造丁化壬木,二月得令,惜乎壬水自坐長生持勢,巳申類金局以克木,化木不成,又支元刑沖,乃下造也。辛亥 辛醜 丙子 己亥 此造地支亥子醜,類成水局而化,有所貴,故貴。此翰林方狀元命。
    化成祿旺者生。
    注釋:凡化成造物者,要行本祿旺運,如戊癸化火局,要行南方運。
    化成祿絕者死。
    注釋:凡化成局者,最怕行祿絕馬衰之運。如戊癸化火行水鄉,丁壬化木行金鄉,輕則殘廢,重則傷生。
    處僧道之首,用煞反輕。
    注釋:夫煞,乃權星也。若身旺殺輕者,必為僧道之首。或入格清則貴而富,必是天師。
    受憲台之職,偏官得地。
    注釋:凡煞有制伏,刑沖有用,財食兼備,必受憲台之職。
    生地相逢,壯年不祿。
    注釋:如八字已旺,再行歸祿生地。經雲金剛太強,自刑其身。木落歸根,水流趨東,則為自刑。如庚辛用丙丁為官,甲木為財,火木至申酉死絕,財官俱敗,用神被傷,故壯年不祿也。
    時歸敗絕,老後無終。
    注釋:凡命以年為祖宗,月為父母,日為己身,日支為妻妾,時為子息。又月為初主,日為中主,時為未主,時歸敗地,主晚損子息。
    己酉 丙子 丙寅 辛卯 此造先貴後賤,蓋丙前逢官,後歸敗地,又子卯相刑,失其官顯,故先貴後賤,而子癸生乙木,盜官之氣也。
    財逢旺人多富。
    注釋:如甲乙生人,用戊己為財,八字有火局,則財神有氣,或運行南方及長生之地,必發福。
    官遇長生命必榮。
    注釋:如丁日幹,以壬水為官,四柱得壬申字,即官長生也,其命必榮達。
    丁生酉境,丙辛遇之絕嗣。財臨煞地,父死而不歸家。
    若能觀覽熟讀詳玩,貴賤萬無一失。
    注釋:辛金以火為子,酉時乃火死地,有丙字合,化水克火,主無嗣。庚午有甲申字財臨殺,主父死,子客在外。
五行生克賦
大哉干支,生物之始。本乎天地,萬象宗焉。
    太易生水,未有氣也。太初生火,有氣未有體也。太始生木,有形未有質也。太素生金,有質未有體也。太極生土,形質具有也。此乃生物之始,本乎天地之初。所以五行之生,水數一,火數二,木數三,金數四,土數五,五行即成質,而太極既混沌,一判胚胎,胎輕清為天,重濁為地。二氣相成,化而成天,且日月星辰,山川草木,人民魚龍禽獸,萬物宗之而生是也。
    有陰陽變化之機,時候淺深之用。
    以地為陰,以天為陽,言陰陽交合,而能生物。如人之婦與夫合,而生子,謂之變化之機。時謂四時,而分春夏秋冬,以三時為一春,三時為一夏,三時為一秋,三時為一冬,一時為三個月,以十二時為一日,三十日為一月,十二月為一年。一時有八刻,每時初刻,初一刻之分,故有淺深。候乃五日一候,每月三十日,分作六候,一年共計七十二候,如正月東風解凍,蟄蟲始振,魚陟負冰,獺祭魚,雁北歸,草木萌動之類是也。故有淺深用之。
故金木水火土原無主形,生克制化,理取不一。
    水能生木,木能生火,火能生土,土能生金,金能生水,此生生不絕之義。金能克木,木能克土,土能克水,水能克火,火能克金,此取制化之義。雖無形之可觀。其變化之理無窮。
    假如死木,偏宜活水長濡。
    木之枯者,謂之死。賴水生之,得沾濡澤,可以複生。假若逢金則剝削矣,逢火則焚盡矣,得水濟之,逢春則榮。故雲偏宜活水。理亦然矣。
    譬若頑金,最喜洪爐火段。
    庚辛金生於秋月,無火制伏者,謂之頑金。夫金之質,木堅剛之物。人稟之性主義,有剛果毅然卓立。若要成器,必得洪爐丙丁之火,鍛煉操持成物,方能用之於世。如無丙丁制之,俗雲一塊死鐵,不堪用也,故曰頑金。
    太陽火忌林木為讎。
    太陽,日也,屬火,居午位。為人君之德,諸星不敢犯,惟忌木星,春夏之木為林木也,正謂春生夏長,木之茂盛,蔽日之光,故雲:忌林木為讎。若夫秋木調零,冬木全落,其葉不能蔽日之光,此言丙火生於春夏,遇木盛者忌之,秋冬不忌。
    梁棟材求斧斤為友。
    甲木,為梁棟木也。夫梁棟之木,必得斧斤斫削雕刻,然後方可成器。斧斤者,庚金也,以斧斤喻之,而取象也。此言甲木生春。須得庚金剝削,然後有貴。若生於秋,則太過,恐傷之不為貴矣。且主筋疼骨痛之病。
    水隔火不能熔金。
    夫金生於秋,棲身旺之地,難得丙火以陶熔,方可成器而貴。四柱又見壬水,以克其火,則火不能熔金,使其金仍為堅剛之氣,亦不可以言貴。若無羈絆,當為從化而論可也。
    金沉水豈能克木。
    且如甲木喜庚金為煞,若有金,又在申子辰之局,謂之金沉水底,水盛金沉,安能克其木哉?此為遇而不遇之象也。
    活木忌埋根之鐵。
    活木,無根之木,陽木也。若遇金旺有根。即能傷木,則自身受制於人,豈得為福哉,若有丙火制金,可以言福。
    死金嫌蓋項之泥。
    此言金質之弱,人遇土多,是謂土重而金遭埋沒之故。如以金為日主,歲月時又見戊己,支中又逢辰戌醜未之方是也。此象主一生被人壓伏,未可以通達斷之。
    甲乙欲成一塊,須知穿鑿之功。
    甲乙之木,生於寅卯辰之方,為之一塊,此為曲直仁壽之格局也。
    壬癸能達五湖,蓋有並流之性。
    水至於亥子醜之地,乃為湖海,則為會局,其性相並,得汪洋之勢。此等生人,有福有量,才智之士也。
    樗木不禁利斧。
    樗,朽木也,性質枯弱,言甲乙之木,生於秋金之地,則傷其身,當以亦弱疾病之輩,若有丙丁,方可取福,或行南運,制之亦美,東方之運大美,更遇西方亡矣。
    真珠最怕明爐。
    此當作庚戌辛亥生人,遇丙寅丁卯是也,餘者非謂此論。蓋庚戌辛亥者,納音為釵釧之金,所以怕丙丁卯爐中之火,非專以金怕火之論也。若壬申癸酉劍鋒金,又喜明爐也。
    弱柳喬松,時分衰旺。
    壬午癸未為楊柳,至於五六月將衰矣。謂之弱柳,柔軟之象,生於春謂之盛。喬松者,  庚寅辛卯松柏木也,生於春謂之喬松。此言木之盛衰,與他木不同論也。
    寸金丈鐵,氣用剛柔。
    寸金言其微弱,丈鐵言其剛健,此可審氣候之淺深而用也。柔者,用土以資之,剛者用火以制之,可以言福。
    隴頭之土,少木難疏。
    戊寅己卯城頭土也。寅為艮山,非浮薄土。既為山,難得木以疏之,木少與山不相稱,故須得均平,方見山林之秀。以人類之,則有福矣。
    爐內之金,溫泥反蔽。
    金賴土生,又雲溫泥反蔽,何也?假如丙寅丁卯為爐,且壬寅癸卯為金箔,其力甚薄,又在紅爐之內,雖有浮土,不能助之,反為掩蔽。
    雨露安滋朽木。
    木至午而死,至未而入墓矣。雖有雨露,安能得活,終為不達之象。
    城牆不產珍金。
    城牆之土,陽土也。惟能提防氾濫,豈能產物乎?猶人之積土成陂,雖產者惟草木而已,安有珍金者乎?
    劍戟功成,遇火鄉而反壞。
    美如劍戟,賴火以成其器。倘若運至南方,重見丙丁,此為之太過,反傷其質,故雲反壞。
    城牆積就,至木地而生愁。
    城牆虛浮之土,遇木多則克之,或裂或傷,豈能當其任哉?
    癸丙春生,不雨不晴之象。
    癸者,陰水也。在天為雨露之水,在地為泉石之水。丙者,陽火也。在天為太陽之象,在中為爐中之火,故生於春月,二者相兼,欲雨而不雨,欲晴而不晴,各有進退之狀。人命稟此之象,亦將以為不顯不達之人也。
    乙丁冬產,非寒非暖之天。
    乙木者,陰木也。丁火者,陰火也。乙木在天為丹桂,丁火在天為星,生於冬月水盛之地,水不能克,所以不能為寒為暖之象,正得比和之義。
    極鋒抱水之金。
    此言壬申癸酉乃劍鋒之金,極其利也,則金必生水,支水幹金,謂之抱水之金,其氣堅剛,功成不退。
    最鈍離爐之鐵
    爐者,火也。言金剛無火制,即為鐵也。安得成器而言之,當作無用之物可矣。運至陶熔之地,可以為用。
    甲乙遇金強,魂歸西兌。
    西方金旺之地,甲乙生於秋天,正以金為斧斤,敬無火制,則其身喪矣,故曰魂歸西兌。
    庚辛逢火旺,氣散南離。
    此為庚辛夏長,丙丁得位。如人日主,以庚辛受丙丁之鍛煉。則身受制太過。苟無土以生身,無壬癸以制火,則身無所賴,安可以福論之。順運行於西北,可言發一運之財。
    土燥火炎,金無所賴。
    土生火之盛之地,則身已燥矣。則己身所以暴燥,不能安逸,何暇生金?且金之母燥急,其子亦無所賴,理之然也。
    木浮水泛,火不能生。
    陽木無根之木,生於冬三月,則水溢矣。經雲:水泛木浮者陽木。譬如木浮水上者則濕,豈能生火哉?主人飄蕩湖海之象。遇土提防,可以言福,若運行西北,不為美矣,見東南可以興隆,此為身弱者,則喜水多,未免有淫濫之譏。
    九夏熔金,安制堅剛之木。
    九夏者,四五六月九十日也。謂之九夏,且如庚辛生於九夏,丙丁之地,火旺太甚,金弱則熔化矣。己身受制,如行東方財運,則不能勝任,不可以言富貴矣。遇壬癸濟之為美。
    三冬濕土,難堰泛監之波。
    三冬者,冬季三個月也。如土生於三冬,且冬令屬水,土弱水盛,安能塞其巨流?反為傷身之害矣。行東南運,可以濟生,遇土運可以發福,無此二者已矣乎。
    輕塵撮土,終非活木之基。
    此為土輕木盛之論。此言一撮土之多,不能為山,安能任其活木乎?且木賴土培,土少木盛,則土瘦損矣。其為貧乏之象。
    廢鐵銷金,豈能滋流之木。
    言金遇休囚之地,則已廢矣,安能有生水之力。此謂自己血脈消耗已盡,不能與他人為母,亦主貧寒之象。
    木盛能令金自欺。
    此言木多金少,不能制伏,謂人自己身旺,官殺輕微,反傷之也,亦雲太過之謂
    土虛反被水相欺
    土生於亥子醜,水盛土虛,此為不及之論,尚言富貴哉。
    火無木則終其光。
    火賴木生,木為火之母,火為文明之象。若無木生之火,安得有光?雖得子母相依,共發光輝,以顯揚於天表可也。
    木無火則晦其質。
    如木生人,稟東方一路之秀氣。柱中須見火,則顯其身,且火乃木之子也。如有人根本,賴子以顯揚,以生光輝,理亦然也。
    乙木秋生,拉枯摧朽之易也。
    乙木,陰木也。自夏至後,六陰皆生,雖枯朽之時,不能摧其根也。須金盛能生水,水生木,有生生不絕之理也。但恐土多助殺,傷身之患也。
    庚金冬死,沉沙墜海豈難乎。
    庚金生於巳,而死於子。子為水旺之處,湖海之汪洋,況金又能生水,而使其身沉於水鄉,不能見用於世。主為人寒薄,骨肉無依之論也。
    凝霜之草,不能克土,出土之金,不能勝木。
    此二者氣尚未足,故不能任其力也。
    火未焰而先煙。
    此言初生之火,未乘旺而先泄其氣,蓋有土多之故也。
    水既往而猶濕。
    此言水之盛溢,雖死已盡,尚有餘波,主有智謀餘足之象。
    大抵水寒不流,木寒不發,土寒不生,火寒不烈,金寒不熔,則無火制,皆非天地之正氣也。
    此謂五行生非其時,況入稟之,亦猶是也。且水寒則凝冰,故不流,木寒則凍根,故不發,土寒不生,則火不旺,金寒不熔則無火制,此皆不逢時之謂也。
    然萬物初生未成,成久則滅。其超凡入聖之機,起死回生之妙,不象而成,不形而化。固用不如固本,花繁豈若根深。
    用者,用神也,須以之為令,宜乎堅固,苟本不固,用亦無所為也。本者,命也。命不固,雖固其用一時而已,猶君弱臣強之象。
    且如北金戀水以沉形。
    庚辛生於亥子醜,為金沉水底之象。
    南木飛灰而脫體。
    甲木生於巳午未,則木又生火,火盛木焚,巳成灰燼之說。
    東水旺木以枯源。
    水生於東,春月木旺,則水將枯,亦為子多母枯之象。
    西土實金而虛己。
    金旺於秋,以土生之,則金實而土虛,所謂子壯而母虛之故。
    火因土晦皆太過,五行貴在中和理,求之求之勿苟言,掬盡寒潭須見底。
一行禪師天元賦
三才既定,五氣混同。分之順逆,賢者皆通。
    三才者,乃天干地支人元,分為三。五氣即金木水火土之氣,混同於中,當以陰順陰逆分之,然後可以論命。
    甲得癸而滋榮,衣食自然豐足。
    甲乃陽木無根,若無水則枯朽矣,不可雕琢也。癸水,乃陰水也,猶石泉地中之脈,不泛不浮。甲木賴之以滋身,方得榮茂,而可以活生。癸為甲之母,母子相顧,則衣食自然豐矣。且甲生於春,自然承旺,生於冬則癸旺,癸能滋之,可以言福。
    乙伴壬而獲福,天賜祿位高崇。
    乙木乃陰木有根之物,如根之屈曲,有未伸之象。及至發生成林,藉壬水以養。壬水,陽水也。若江海之水,不能損有根之木,雖多隻為淹沒,不能飄流,猶樹木得雨露之恩,故曰天賜祿位高崇,理必然矣。
    丙乙友會,平生福壽超群,出世深茂才舉。
    丙乃陽火也,乙乃陰木也。陰木生陽火,此為相生之義。且乙為丙之母,丙為太陽之象。在天為日,在人道為君為父為夫,主剛毅不屈,有文明之體,又得乙木生之,是為交會,逞其光輝,故得超群之象,且安壽考焉。
    戊印丁兮,似虎居山谷之威。
    戊為陽土,賴丁火生之,丁即戊之母。母為印綬,且土無正位,寄生於火,乘旺於四季,辰戌醜未之方。故以土為山谷,若虎居山谷之間,自然有威,以命理論之,亦頗為福矣。
己交丙兮,象龍得風雲之勢。
    陽火生陰土,陽生陰之義,猶父生女之象,丙為己父是也。此言人身得父母之庇,如龍得風雲之勢,任其自如也,豈不為富貴也哉。
    庚逢己醜,官祿有餘
    庚金以己為母,此言金生人,若逢火地,則敗其身矣,要有土以生之,則為福矣。若運至土亦可。若土太多,則埋金質,亦無福矣。只以中和取之為上。
    辛到戊鄉,衣食自足。
    辛金遇戊土之鄉,是為父母之邦,豈不為得所哉?且金賴土生,土盛而金埋沒,如辛日四柱有土,不宜又行土運,原無印綬,忽遇印鄉,如逢父母,則快何如也。
    壬辛得會,福壽無疆。
    壬水賴辛金為母,得生生不絕之義,如壬水生於夏,則無根矣。若逢辛運之方,謂之福壽無疆。
    癸庚相逢,偏饒仆馬。
    癸水以庚金為母,如以癸日幹,四柱有庚金為印,如無丙傷之,則主人多仆馬富厚。柱中無庚印,或運至印綬之方,亦可為榮矣。
    清高符印,須知冠冕以乘軒。
    符印,官印之星也。此等星辰,為唐符國印之星。人命遇之,蓋有冠冕軒輿之貴,非為人君,則為王候之貴也。唐符國印之星,惟張果老通玄先生命理,專用此二星取貴。
    衝破祿星,應顯威權而解綬。
    祿星者,官星也。子平雲:用之為官不可沖,用之為祿不可破。破而沖之,兩相為害。雖有威權,遇之則避身退位矣。
    陽木甲逢庚敗,枝幹不得無傷。
    甲木,陽木也。若生不逢春,遇庚金則削之,未免傷其肢體也。剝削太過,木之受傷。以人命喻之,主有筋骨疼痛之疾,豈能獲福哉?若行火運,制庚之地,可以言造化矣。
    陰木乙遇辛金,莖葉自然有損。
    此言陰克陰之故,乙為陰木,藏之地下,辛金亦藏於地下,是為陰克陰。若木主有氣,則不畏也。
    炎炎丙火,遇壬而赫赫無光。
    丙火,陽火也,取日之象,懸象在天,昭然光顯。壬水陽水,為江海,寂然在下,豈能克丙乎?但於運行交會相濟處克之是也,或水到火鄉,火到水鄉,相制者,是為此論。
    爍爍陰丁,逢癸而明輝自暗。
    陰火逢陰水,本雲相克。且丁火為星光,懸象在天,癸水在地為泉水,豈能克天上之丁?以理論之,丁行癸鄉,癸逢丁運,兩相會合,則為相克,其理然歟。
    戊守甲位,惟賴庚方能吉。
    戊土本因木克,陽克陽也。陽土為城頭之土,堤防之岸,遇陽木而克之,則有崩裂之患。須得庚金克其甲木,以救其危可也,然後可以言吉。
    己坐乙鄉,知是幹頭有鬼。
    此言陰乾克陰乾,謂之鬼也。如己土日主,生臨卯位,乃為坐下之鬼。又行寅卯之運,又遇甲乙,乃為相克之鄉,身旺則逢官為福,身弱則遇鬼為禍。
    庚逢丙戰,勢自傾危。辛被丁侵,克伐成害。
    此言庚辛金,被丙丁之火,克而害之,主人不能為福。須得壬癸之水,以制丙丁之火,濟其均平,可以為富貴也。
    壬憂戊至,蹇澀難通。癸怕己臨,屯晦驚惶。
    壬癸之水,其性愛潤下,又遭戊己土以滯之,則阻而不通,主人不能獲福。土若太多,則為貧賤斷之。水若太多,則為氾濫淫奔斷之。只要均平,故曰:土止水流全福壽。
    幹鬼帶祿旺,扶持更破。
    身衰者,幹頭遇克,謂之帶鬼。若逢祿旺,則能扶持。更有破敗,為福且少。為禍更多,主人或富或貧,進退無常之命也。
    支神無吉神,禍皆難免。
    支神者,地支中所藏之神,亦宜有吉神相助,可以為福也。若有相克之神,遇禍患則難免矣。如甲木生於子月,子宮以癸水為印,豈不為美哉?此命若年日時中有己,土旺則克癸水,是謂吉神受害。審此推之,則無不驗矣。
    尊堂福壽崇高,皆言甲到丙鄉。
    甲到丙鄉者,是食神之地。甲能生丙,丙乃甲之子也,名曰食神。甲且食丙之祿,如子之養父,豈不為福壽尊榮歟!
    朝省權貴優升,蓋為乙居丁舍。
    乙木能生丁火,亦如父食子之養,皆為吉人矣。
    官木並疊,丙食戊而成功。
    此言丙火食戊土之養也。
    谷麥盈倉,丁啖己而有旺。
    此言丁火食己土之祿也。
    要得豐足,無過戊得逢庚。
    此言戊土食庚金之祿也。
    欲問高遷,全賴己加辛地。
    此言己土食辛金之祿也。
    滿堂金玉,庚祿有壬。廣置田園,辛能食癸。
    此言庚金食壬水之祿,辛金食癸水之祿,皆言子養父也。
    壬食甲而有旺,眾福如麻。癸向乙而生成,入食列鼎。
    此言任水食甲木之祿,癸水食乙木之祿,皆十幹生成之祿。
    五行休廢,得救助以災輕。
    四柱金木水火土,遇休囚死絕之地,柱中有一在長生帝旺之方,則頗相助,雖有災亦輕矣。
    四柱官印,無損壞而祿重。
    四柱幹頭有官星印星,無沖無破,主人一生祿重。但恐遇克害之運,犯小運流年衝破,止一年之不利,不為永久矣。
    甲逢丁而成焰,資財累歲多虧。乙遇丙而化灰,金玉自消難聚。
    此言甲木生丁火,乙木生丙火,為傷官盜氣之論。傷官者,我生之子也,為人傲氣,不循規矩,能消耗父母之財物,視人不如己,喜財則榮,無財則貧。
    天元正敗,丙見己而傷殘。幹祿全輕,丁值戊而衰弱。
    此言火土傷官之為害,上下相戕之理。
    戊若逢辛,須仗吉殺以扶持。己宜輸庚,實賴五行之救助。
    此言土金傷官,吉煞謂財官印也,惟忌官喜財也。
    庚申見癸,蕩散資金。
    此言庚金生癸水,則有蕩散之禍,須得土以止之,方為發福,無土止之,則為散漫。主人流蕩,淫欲亡家。
    辛祿遇壬,銷熔福祿。
    辛金生壬水為傷官,是為金水傷官。主人清秀好歌樂,極聰明,淫佚無度,遇土止之則福。無土止之,終為下格矣。
    年少逢災,壬傷乙運。
    此言壬水生乙木為傷官,又行傷官之運,主有災晦。
    祖財隨廢,癸被甲侵。
    此言癸水生甲木為傷官,柱中有制則吉,無制則凶。
    衣食難求,幼歲常逢五鬼。
    夫日幹弱,見殺即為鬼,謂之陰鬼害身,暗中不覺若身旺者,化鬼為官,則能資身為福。  且五鬼陰煞也,害人不淺。
    遁悶休囚,長年元值三刑。
    此言刑敗之理。
    禍本難免,祿本逢衰。若遇敗神,茲生休咎。
    官為祿本,有官而無祿,則為假官,雖榮而不貴。有祿而無官,則無所施。官祿若行衰絕之地,難免不惟其禍矣。敗神者,破敗之神,命內逢之,主一生休咎不利。
    況乎甲憎乙向,逢之自己多災。乙被甲臨,反與他人為助。
    甲乙者,比肩兄弟姐妹之類。猶人之有兄弟多者,有家產則爭而分奪,無家財則起禍端,手足不相顧。有身弱者,喜兄弟相助,但乙見甲為兄,為劫財,以上臨下之禍,遇財而劫之也。
    壬行癸厄,丙最輸丁。辛忌庚方,丁嫌暗丙。
    此皆比肩動財之禍也。
    戊同己兮,多生脾胃之疾。
    戊己土,在人身為脾胃,倘若遇木克之,刑傷脾土矣,故有脾胃之疾。
    戊同己兮,反有奔波之事。
    己為弟,戊為兄,人各自立,則無傷於和氣,倘若兄弟同處有蕭牆之變,反主奔波勞苦,安得有怡怡之樂耶?
    柔能制剛,多因辛與庚期。太重之余,乃是辛居庚地。
    此言庚辛金之剛柔也。庚剛而辛柔,庚為劍鋒之器,故雲剛能殺萬物,辛為釵釧之質,故雲柔能為美觀。若辛見庚,又為甚也。
    癸中隱丙,壬午遇之多傷。
    癸以丙為財,任其所用,若遇壬午,又傷其丙,壬為癸之兄,且劫丙財,故曰多傷,午中亦有丙,況午上壬支亦是丙財,壬又傷支午之丙是也。
    壬內藏丁,癸水翻然自敗。
    壬與丁正有夫妻之義,又遭癸水克丁,乃為弟奪其妻,則傷敗也,反為大禍。
    陽者若為暗損,平生為惡輕生。
    陽者,剛也,有果敢剛義之能。若遇暗損,當有自棄其身矣。
    陰位即曰敗神,處世憂賤抑塞。
    陽者,柔也,女人之質喜之。若男命純陰,亦少剛助,處於世亦為抑塞基志。若得五陽聚局,可以言富貴矣。
    甲見辛而化官,剛柔相濟。
    甲以辛而為官,甲剛而辛柔,故能相濟而不相克也。
    乙見庚而為福,兄弟同鄉。
    乙與庚合,是夫妻之理。庚金能克乙木,為正官而為有福也。猶兄弟同鄉,而且和也。
水火既濟,卻言丙對癸鄉。
    癸水克丙火,丙為太陽在天,癸水在地居坎,上下懸隔,豈能相克?而子午相對,正得既濟之象,終為吉兆。
    意氣相承,乃是丁歸壬舍。
    丁與壬本相合,陽水不能克陰火也,故同舍而居,相投而樂。
    戊臨乙位,土得木而生成。
    木賴土以培養,土賴木以泄其氣,兩得而生成,雖雲克之何相害也。
    己向甲鄉,陰遇陽而可貴。
    己與甲,本以陰陽相配之義,以為夫婦之道。故雲甲與己合,甲以己為財,以妻之財而享之,安得不貴乎?
    白虎通道,庚加丁臨。太陰得路,辛歸丙舍。
    庚辛金為白虎,加之丁火克庚金,得配陰陽之道,以柔而濟剛,無相害也。辛為太陰,遇丙且合而歸之,是為正義。
    壬憐己兮,遠泛洪波。
    壬為江海之水,己為平地之土。壬水至於陰土之上,則成洪波遠泛,無以止之,須得陽土止之,遂塞其流矣。
    癸喜戊兮,澄瀾漂渺。
    癸與戊合,得其正義。且癸為水,得合陽土,本無波濤之泛,故曰癸喜戊兮,云云。
    陽遇陰而化合,陰得陽而成器。
    此言從化,陰陽相得之義。
    又有甲己相逢,化土為福,則夫婦遐昌。
    甲己以成合矣,甲屬木,己屬土,甲以從己,以化土為財。猶人以身從妻之財,可以為福,得全夫婦之道,得申子辰可也。
    乙庚和合,成金得位,則東西類化。
    乙庚化金,要在巳酉醜十一月可也。
    丙辛化水,智顯則必主文章。
    丙與辛合,從金之義,金則生水,辛亦化為水矣。是謂金水相生,反歸本質矣。
    丁壬為木,聰明則近善多仁。
    壬水生木,則從而化之,法以正二月間可化。木主仁,故好仁。
    戊癸得化,祿位崇高。二者相逢,三才可立。
    戊土賴火生,從火而化之,是歸本質,此皆生生不絕,化化無窮之義。
    陰遇陽而化官,到旺方官崇位顯。
    一陰一陽而成配,乃有化道,化得真者,則為貴論。
    陽得陰而成配,臨有氣財旺妻賢。
    陽,男也。陰,女也。故以陰陽相合,為之夫婦,若有生氣,主財旺且妻賢,若遇休囚死絕,主散財而傷妻。
    是以平生不足,甲為壬傷。處世多屯,乙因癸克。
    甲木賴壬以生,且壬為陽水,故有浮泛之性,甲木無根,恐有飄流之失,故曰平生不足。乙乃陰木,癸乃陰水,但以根莖之資,豈成大林之茂,故曰處世多屯。
    陽自敗兮,丙為甲傷。陰不明兮,丁緣乙制。
    丙火賴甲木生之,以為光明。尚甲之受制於庚,則不能生木之火。且丁賴乙生,因乙受制不能助丁之力也。
    上之陵下兮,戊遭丙食,卑恐欺尊兮,己傷丁炎。
    此言倒食之理也。
    陽庚嘹唳兮,戊土晦之。辛祿卑薄兮,己陰破之。
    此言庚辛之質,因戊己多而掩美質,不能顯達也。
    失之于智,皆因庚禍於壬。喪之于權。每遇辛傷於癸。
    此言壬癸之水,又因庚辛所擾。猶人之母多,撫其一子,反為害。故有智有權,皆失喪也,不得自專。
    甲乙常欣戊己,乃為身內之財,丙丁尤喜庚辛,實是生成之福。
    甲乙以戊己為財。丙丁以庚辛為財,乃生成正理,故安享之。
    勾陳得位,戊歸壬鄉。陰土逢財,己加癸位。
    勾陳,戊己土也,以辰戌醜未而得地。陰土,己土也。癸,陰水也。己以癸為財也。
    庚辛寅卯自然而福壽。
    寅卯木旺之鄉,庚辛以甲乙木為財,得自然之福壽。
    壬癸丙丁喜樂以無虞。
    壬癸水以丙丁火為財,亦得其自然之用,何其有不虞之患?
    當知我害彼吉,彼害我凶。以直而言之,消詳為可矣。
捷馳千里馬賦
榮枯得失,盡在生克之中。富貴榮華,不越中和之外。
太過無制伏者貧賤,不及失生扶者刑夭。蓋夫木盛逢金。高作棟樑之具。水多遇土,修防堤岸之功。火煉堅金,鑄出鋒刃之器。木疏土旺,培成稼穡之禾。火炎有水,名為既濟之功。水淺金多,號曰體全之象,削之剝之為奇,生我扶我為忌。
    丙丁生於冬月,貴於戊己當頭;庚辛出於夏間,妙乎壬癸得所。甲乙秋生妙玄武,庚辛夏長貴勾陳。丁卯水多憎北地,逢己反作貴推。庚寅火盛怕東南,遇戊翻為榮斷。秋生甲乙透丙丁,莫作傷看。夏榮戊己露庚辛,當為貴論。火值水多,貴逢木運。土逢木旺,榮入火鄉。庚逢子重水金寒,最宜炎照。戊遇酉多金脫局,偏愛熒煌。
    金生秋月土重重,貧無寸鐵。火長夏天金疊疊,富有千鍾。甲乙夏榮土氣厚,功名半許足田莊。丙丁冬旺水源清,爵祿雙全榮錦繡。壬趨艮,甲趨乾,清名之士。辛朝陽,乙鼠貴,文學之官。破局以貧而斷,入格以貴而推。後學君子,毋忽於斯。
絡繹賦
參天地之奧妙,測造化之幽微。判人生之貴賤,取法則於干支。決生死之吉凶,推得失之玄妙。日乃己身,須究強弱。年為本主,宜細推詳。
    年幹父兮支母,日幹己兮支妻。月幹兄兮支弟,時支女兮幹兒。後煞克年,父母早喪。前煞克後,子息必虧。馬入妻宮,必得能家之婦。煞臨子位,當招悖逆之兒。祿入妻宮,食妻之祿。印臨子位,受子之榮。梟居年位,破祖之基。財宮月旺,得父資財。所忌財傷祿薄,最嫌鬼旺身衰,原其克彼為財,生我為印。食神暗見,人物豐肥。梟印重生,祖產飄蕩。、
財生官,官生印,印生身,富貴雙全。傷黨財,財黨殺,殺攻身,凶窮兩逼。馬落空亡,遷居飄泊。祿遭衝破,別土離鄉。富貴生身,化凶煞而名垂萬古。貴宜乎多,祿宜乎少。絕慮忘思,無差無誤。
玄機賦
官印財食。無破清高。煞傷梟刃。用之最吉。善惡相交。喜去惡而崇善。吉凶混雜。忌害吉而向凶。有官有煞。宜身旺制煞為奇。有煞有印。畏財興助煞為禍。身強煞淺。煞運無妨。煞重身輕。制鄉為福。身旺印多。喜行財地。財多身弱。畏入財鄉。男逢比劫傷官。克妻害子。女犯傷官偏印。喪子刑夫。幼失雙親。財星太重。為人孤克。身旺無依。年沖月令。離祖成家。日被提沖。弦斷再續。時日對沖。傷妻克子。日通月氣。得祖安身。是以木歸春長。遇庚辛反假為權。火居夏生。見壬癸能為福厚。土逢辰戌醜未。木重成名。金生申酉巳醜。火鄉發福。水居亥子。戊己難侵。身坐休囚。平生未濟。身旺者喜行祿馬。身弱者忌見財官。得時俱為旺論 。失令更作衰看。四柱無根。得時為旺。日幹無氣。遇劫為強。身弱喜印。主旺宜官。甲乙秋生金透露。水木火運榮昌。丙丁冬降水汪洋。火土木方貴顯。戊己春生。西南方有救。庚辛夏長。水土運無妨。壬癸逢於土旺。金木宜榮。身弱有印。煞旺無傷。忌行財地。傷官傷盡。行官運以無妨。傷官用印宜去財。傷官用財宜去印。傷官財印俱彰。將何發福。身旺者用財。身弱者用印。用財去印。用印去財。方發其福。正所謂喜者存之。憎者去也。財多身弱。身旺運以為榮。身旺財衰。財旺鄉而發福。重犯官星。只宜制伏。食神疊至。須忌官鄉。頑金無火。大用不成。強木無金。清名難著。木多得土財帛厚。火焰逢波祿位高。有官有印。無破為榮。無印無官。有格取貴。羊刃極喜偏官。金神最宜制伏。雜氣財官。刑沖則發。官貴太盛。旺處必傾。身太旺喜見財官。主太柔不宜祿馬。旺官旺印與旺財。入墓有禍。傷官食神並身旺。遇庫興災。運貴在於支取。歲重向乎幹求。印多者行財而發。財旺者遇比無妨。格清局正。富貴榮華。印旺官明。聲名特達。合官非為貴取。合煞莫作凶推。桃花帶煞喜淫奔。華蓋重逢多克剝。平生不發。八字休囚。一世無權。身衰遇鬼。身旺則宜泄宜傷。身衰則喜扶喜助。務稟中和之氣。莫令太過不及。若遵此法推詳。禍福驗如影響。
憎愛賦
吉福最宜生旺,祿馬全要精神。魁罡有靈變之機,離坎乃聰明戶,日幹旺而災咎寡,財命衰而惆悵多。或問人性情善惡賢愚,先推官煞旺衰。方究機巧靈變,觀幽閒瀟灑之人。遇華蓋孤虛之宿,好恃勢霸道之輩。犯偏官劫刃之權,其所憂者福,
    其所優者福不福,其所慮者成不成。福不福者,吉處遭凶;成不成者格局見破。傷其格則死,破其局則禍。譬之苗逢秋旱,而冬稟虛空。花被春霜,而夏果無成。縱有回天轉軸之機,終無建功立業之遂。
    豈不見酈生烹鼎,範增背疽。淵明東歸,子美西去,孟軻不遇,馮衍空回。困於溝壑,命使其然。淹滯無成,何勞差歎。是以時有春秋,月有圓缺。常觀資蔭之子,親一喪而無聊。或見耕釣之人,運一通而殊顯。或有少依祖父之榮,長借兒孫之貴。又有垂髻難苦,至老無依。蓋因四柱之旺衰,以致大運之亨否。豈不見枯槁之木,縱逢春而不榮。茂盛之標,雖淩霜而不敗。時日更虧年月,定無下梢。生時旺氣朝元,必有晚福。消息妙在變通,禍福當察衰旺。庶幾君子,其鑒是辛。
萬金賦
欲識五行生死訣,萬金賦與凡人說。星中但以限為憑,子平只以運為訣。
運行先布十二宮,看來何格墮時節。財官印綬與食神,但知輕重審分明。
官星怕逢七煞運,七煞猶畏官星臨。官殺混雜人必夭,去官留殺仔細尋。
留官去殺莫逢煞,留煞去官官莫逢。日時偏正問何財,大怕幹頭帶劫來。
劫若重來人夭壽,孰知偏正甚為災。有財官運須榮顯,財旺官鄉是福胎。
只怕日幹元自弱,財多生煞趕身災。財多身弱行財運,此處方知下九台。
第一限逢印綬鄉,運行生旺必榮昌。官鄉會合遷官職,死絕當頭是禍殃。
若是逢財來壞印,墮崖落水惡中亡。莫道食神非易訣,食神有氣勝財官。
只怕梟神前外截。傷官命運若逢官,斬絞徒流禍百端。日德日貴逢克戰。
此命危亡立馬看。戊己土皆分四季。雜氣透開如吾意。逐一依定數中推。
吉凶禍福無差謬。
相心賦
人居六合,心相五行。欲曉一生,辨形察性。官星愷悌,貴氣軒昂。印綬主多智慧,豐身更且心慈。食神善能飲食,體厚而好謳歌。偏官七煞,勢壓三公。喜酒色而偏爭好鬥,愛軒昂而扶弱欺強。性情如虎,急躁如風。
    梟印當權,使心機而始勤終怠,好學藝而多學少成。偏印劫刃,出祖離家,外象謙和尚義,內心狠毒無知,有刻薄之意,無慈惠之心。偏正財露,輕財好義。愛人趨奉,好說是非。嗜酒貪花,亦系如此。傷官傷盡,多藝多能,使心機而傲物氣高,多詭詐而侮人志大。顴高骨峻,眼大眉粗。
    日德心善身穩厚,而作事慈祥;魁罡性嚴有操持,而為人聰敏。金神貴格,天地奇哉,有剛斷明敏之才,無刻薄欺瞞之意。五陰會局,為人佛口蛇心。二德印生,作事施恩布德。火炎土燥,必聲焦而好禮。水清兌下,主言悟而施仁。果合如然,失地返此。事則舉其大略,須要察其細微。欲識性情,學者用心于此。
仙機賦
天既生人,人各有命。所有早年富貴,八字運限鹹和。中世孤單,五行逢敗死絕。
過房入舍,年月旺而運強。隨母從父,偏財空而印旺。早歲父亡,偏財臨絕死之宮。幼歲母離,只為財多印死。官逢死氣之方,子難招得。如見傷官太甚,子亦難留。己身入敗,早歲興衰。若見傷官所生,必主依人過活。婁星越宮所生,亦是他人義女。
    印綬逢生,母當賢貴。偏財歸祿,父必崢嶸。官煞逢祿,子當顯達。比肩得祿,兄弟名高。  此乃男命之玄機,
    略說女人之奧妙。
    印綬多而老無子,傷官旺而防傷夫。食神一位逢生旺,招子須當拜聖明。父母之官,男命之斷。依其此法,萬無一矣。
金玉賦
他來克我為官星,身旺當權。我去克他為妻財,幹強則富。財星有破,賣祖基別立他鄉。印受被傷,失宗業拋離故里。人命以貴神為福,遭克陷則凶禍不祥。五行會凶曜為災,喜合煞並食神為貴。四柱有吉曜相扶,推金積玉。五行無凶煞侵犯,名顯聲揚。柱中若有華蓋,逢二德乃清貴之人。官星七煞落空亡,在於九流之輩。為官卑職。推尋子位,先面觀煞官。  死絕者嫡庶難存,太旺者別門求覓。妻星顯露,子息必多。刑害嗣宮,男女罕得。四宮背祿,不可妄求,官將不成,財當不聚。八字無財,須求本分。越外若貪,必招凶災。噫!甘貧養拙,非原憲之不才。鼓腹吹笙。使伍員之挫志。順則行,逆則棄。知命樂天,困窮合義。洪範數終,淵源骨髓。
人鑒論
天道尚有虧盈,人事豈無反覆。或始貧而終富,或先敗而後成。
當舍短而從長,毋取彼而舍此。
居官居貴,五行醇而不疵。 多滯多憂,八字難而又戰。
兄弟多逢,宜嗟原憲之貧窮。印綬疊逢,可比老彭之高夀。
九宮旺相,難逃邀我于桑中。四柱合和,未免題詩于葉上。
是以妻宮有克,少年早娶之人。兒位逢傷,未歲損成家之子。
淵源集說
最貴者官星為命,時得偏正財為福。最凶者七煞臨身,逢天月二德呈祥。
    官星如遇劫財,雖官不貴。七煞如逢資助,其殺必威。
    羊刃若逢印綬,縱貴有殘疾在身。七煞無制逢官,為禍而壽元不長。
    三偏三正,位居一品之尊。四柱四合,福坐眾人之上。
    羊刃更兼會殺,千里徒流。用財若遇劫壓,一生貧困。榮辱兩端,妍媸一判。自古相傳,非賢匆授。
妖祥賦
命不易看,子平可推。先要取其日幹,次則詳其月令。年時共表其吉凶,妖祥不忒歲月。通參成敗,禍福無遺。或有不見之形,須當審究。更有分抽之緒,後學難知。
    天清地濁,自然稟一氣之生。五行正貴,忌刑沖克破之鄉。四柱干支,喜三合六合之地。寅甲巳亥,乃財官印綬長生。醜未戌辰,系祿馬印星寄庫。日貴時貴,大忌刑沖克破。拱祿拱貴,最怕填實刑沖。觀無合有合,逢凶不凶。傷官之於年運,到官鄉不喜。羊刃沖合歲君,運臨而禍至。辰戌魁罡,忌官星怕逢七殺。金神日刃,喜七殺而忌刑沖。
    時上偏官要制伏,身強喜官,專殺莫逢。鬼旺亦要制伏為強,但看本有本無,遇而不遇,要稟中和。辛癸日多逢醜地,怕填實不喜官星。甲子日再逢子時,嫌醜午亦畏庚辛。壬癸亥子,祿馬飛天,離巽丙丁聚巳午。倒沖天祿,壬騎龍背。辰多沖戌官星,乙用丙字聚貴。聲名遠大,財命有氣,雖背祿而不貧。財絕命衰,縱建祿而不富。
    癸到艮山,怕庚辛忌逢戊土,壬逢醜地,忌戊己怕見庚金。庚遇早申子辰。乃井欄叉,謂之入局。忌丙丁,愁巳午,戊日申時,怕甲丙亦忌寅卯。辛金己土若遇,謂之從格,名為秀氣。四柱火傷又無救,返是災屯。醜日戊子時,忌子多,怕相沖。陽水逢辰見戊己,災臨難逃。
    甲見戊時名偏財,身運喜財鄉,丁日辛年號歲財,運逢戊貴。乙逢申位,忌見刑沖。日時歸祿,官逢有禍。另有天沖地擊,陰錯陽差。貪合忘官,劫財從官難成貴,貪合忘殺,身旺時福祿增加。官藏殺見有制伏,亦自輝煌。官見殺藏,身柔弱終見奔波。
    身弱喜逢旺運身強愛煞鄉。將來者進,成功者退,富貴賢者善,重犯者奇,宜通變而推禍福,決無差誤矣。
幽微天干賦
一氣即判,天地辟焉。三才既定,陰陽立焉。於是乎運用五行之造化,於是乎推遷四時之氣候。洛出神龜,河生龍馬。八卦露太易之象,九疇彰洪範之篇。是以聖人仰則觀天,俯則察地。以類萬物之情,以通神明之意。辦四時之氣候,成於律呂,取五行之造化,為之蔔筮。
    然後以幹為天,與地相配。以支為地,與幹相連。主靜以持載,主動以斡旋。下以應五行之風景,上以應五位之經纏。日月雖明,不能照於毫忽。鬼神雖奧,不能察其幽玄。成天下之美麗,序人事之綿綿,故有化而不化之由,聚而不聚之義,合而不合之類,秀而不秀之體。聚而不聚者,損其財用。化而不化者,損於貴氣。合而不合者,三主必背。秀而不秀者,一生何遂。
    又有不化而化之局,不聚而聚之者,不秀而秀之用,不合而合之事。不聚而聚之者,終於富足,不化而化之者,定於權貴。不合而合者,必達於官職。不秀而秀者,須享於祿位。定四時己旺未旺,察五行有氣無氣。有顯隱,有休囚。有進退,有否泰。人亨通,有屯蹇,有駁雜,有純粹。隨物而變物,因類而求類。
    至五事,俱宜自旺,一物不可偏傷。水不勝火,奔波而流落。火不勝金,困難而愴隍。有秀無官,但施巧於技藝。見財無比,惟逐利於經商。三辛見丙兮,財多破散。二壬就丁兮,家道豐稔。土力敗水,則胃弱而色黑。木氣刑土,則脾衰而面黃。性顯聰明,蓋為水家之秀。事能決斷,因成金氣之剛。
    太歲與命不和,有殃無福。四柱與命各旺,有福無殃。男逢兩位之妻,必須置妾。女純真夫之氣,定主淫娼。火炎水涸者,多自壞之苦。木秀火明者,有吉慶之祥。甲木如革之方,桎梏圓土。戊土居潤下之勢,萍梗他鄉。
    又若陽死陰生,陰死陽生。關五行之所變,由五氣之所藏,外合五常,而應乎動靜。內合五曜,而通乎表裏。俱旺則玄之所使,俱衰則化而為物。失運則百無一通,化物則十有九死夫旺則妻必從夫而化,婦旺則夫必從婦而歸。一財未必勝兩官,一祿不能當兩鬼。
    頭面有損,則申破甲乙。眼目有災,則丙沉亥子。愛仁好義,日時因旺于庚辛。多信多仁,基本位專於戊己。美資貌者,春夏之生木。無見識者,醜未之困水。木堅則心直以行仁,為旺則性急而好禮。五行氣足,體必至於充肥。四柱過多,性自成於頑鄙。
    蓋夫本位為主,次位為賓。陽幹順行,陰乾逆行。氣無歸根,終身歸於何地。物有倚托,一世托於他人。藏暗合者,官高極品。遇貴祿者,位非常論。十幹臨死絕病衰,殘居塵土。五行入生旺庫墓,榮列簪纓。乙庚丙辛,德秀在巳酉醜申。丁壬甲乙,德秀在亥卯未寅。寅午戌巳兮,德丙丁而秀戊癸。申子辰亥兮,德壬癸而秀丙辛。五行落於本鄉,則貴亦富。四氣臨於破處,更賤且貧。可謂生旺為上,德秀為奇。身坐學堂,文藝入清高之格;命臨鬼禍,盜賊犯徒配之危。祿內隱傷,作兵戎於軍戌。秀中鬼克,掌吏職於官司。母旺鬼休,牛馬與奴僕浩大;母衰鬼旺,父子及兄弟散離。官印雙全,乘旄戟而居武職。德秀兼備,應科甲而入文員。兩在鬼鄉,逢倒食必為奴婢。一歸有氣,遇基月定主孤窮。
    此則天地相臨,上下相應。氣順則和,氣逆則病。非其位則邪,當其位則正。及有所生,互有所制,互有所勝,互有所衰,彌綸於天地之道,包括於人民之命。探頤索隱而見其隱,窮裏盡性而識其性。既不可以一理而觀,又不可以一途而定。若能極於玄機,乃禍福吉凶之高抬貴手。
人元消息賦
夫天清而動者,其位尊。地濁而靜兮,其位卑。故處尊者,斡運而不息,處卑者,守靜而專位。是以位尊者幹,位卑者支,故幹配于支,有德秀者,有淩克者,有氣雄者,有氣弱者,凡辨象擇其年月日時,德用多少者,遇本屬者從本屬,遇運氣則從運氣斷。
    凡看命者,先須理求精當,詳遠審近。以婦從夫,或以夫從婦。從其夫用之,或從其婦用之。夫若有氣則從夫,婦若有氣則從其婦。凡有氣無氣,須看配用何支。若在有氣處,則從其有氣斷。若在無氣處,則從無氣斷之。故人之生也,以太歲為本,以日月為主,出乎月建,通乎歲君,此乃極高命也。假令精當者丙寅甲寅,殘薄者,戊寅壬寅。以上觀之,則可知也。
    其富貴者,本命與月時輔日,或臨德秀之方,更用生旺之地。方辨陰陽,迴圈順逆。故陽死陰生,陰死陽生。陽金受氣於寅順行,陰木受氣於酉逆行。故一隅為例,則三隅而可知矣。富者多逢生旺,貴者多遇官鄉。假令甲以辛為官,己以丙為貴,至如勾陳得地,落壬申,位至三台,玄武當權,遇亥子,官封一品。癸見庚申為武職,辛逢戊子中高科,此乃見真官而貴也。至如富者,莫不五行氣足。假令甲辰辰甲戌落寅亥,金帛盈家。丁亥丁卯到酉亥,珍珠滿室。又或六甲為主,到庚辛重死徒刑。六丙日身亥子,的應貧賤。或遇化者,不拘此例。
    丙辛化水,到亥子位列天庭。丁壬化木,臨寅位身居宰職。或有氣無官,可作生涯於技藝,如見財無氣,僅任吏職於官司。陰水有秀,失地者身為僧道。陽火無歸,遇水兮定作凶徒。金到火鄉,財多聚散。旺水入火地,家道榮昌。頭面有損,酉金逢於甲乙。眼目有災,丙火沉於亥子。是以日克者為妻,妻生者為子。考其生旺,定其死絕。子臨旺位必多,時到敗中必絕。
    詳論時辰,須分形狀。金木相面多青白,壬癸相面多黑色。壬得氣而肥,癸失時而瘦。火相面赤而圓,土象色黃而厚。木象帶青而秀長,兼主聰明仁義。火好禮而性急,金好殺而剛直。土主信而敦崇,水方圓而多智。如此校量,時辰定矣。
    更詳運之得失,須借身而言之,得地失時,如田疇之渴雨。得時失地,如損塊于塗泥。得時者易為舉擢,失運者難以升遷。故火到南方而榮,水臨北位而顯。木入金鄉而衰,土到南方而疾。旺處生而死處滅,死處生而旺處脫。更要幹神相助,我克者為先。舉祖者當有五焉,破祿則亡,氣絕則病。時臨鬼位,更遇克者則傷。生值敗鄉,複見臨官而絕。
    更詳凶會,太歲與二動俱傷。運遇此凶,如何脫厄。今參詳古聖法式。發明吉凶,度量輕重,然後看命,推論五行,真象取用於日之間,校其吉凶,百發百中故巫鹹之書,乃真經秘訣。
地支賦
元一氣兮沖寒,稟清濁兮有位。真仙以支為地,以幹為天,幹為天兮,與地相並,支為地兮,與天相連。宮分十二,位列三元。稟五行九天之外,論八卦萬古之前。
    三生之命,一氣如常。然於年中而論月,從日下而論時。時旺則當富貴,時衰則主貧寒。落何地而成象,居何位而升遷。土居專位,為人豐厚尊崇。水臨亥子,足智方圓大量。觀歲運而明禍福,度逆順而定災祥。窮五行之細數。察十幹之幽玄。甲遊從革,風災困苦。戊逢潤下,萍梗屯稟。從失地而變,因失地而化。五行失地,休言祿馬同鄉。時臨旺處,不問空亡死敗,物自有成,物自有敗。是以須憑造化之用,窮出沒之根。詳德秀之奇,言吉凶之悔吝。
    金旺火盛,堅剛得制無虧,木盛金衰,一世為人下賤。金中之水,祿位顯赫而遷升。水中之木,有德清高於蓮社。若夫金多好殺,水性多淫。戊己壯而富足,庚辛虧而寡貧,丁到巳而飄泊,辛到子而性忤。己逢戌未多差,庚到亥辰儒雅。甲乙畏臨從革,戊己喜逢潤下。
    論六親兮身不變,取富貴兮時不化。以年為祖氣之根,月為門戶之元。日主本身之氣,時為引變之實。幹配于支,各歸於何地。象配于化,各高於何氣,順得失之高下,窮旺相之何類。木中之火逢癸巳而當進。土內之金,逢火運而當退。時敗則貧寒,時豐則富足。逢衰敗而多賤,遇生旺而多貴。癸臨子位,坐居兩府之權。丁霸離宮,定立三公之位。丙丁盛而好禮,壬癸旺而足智。各分三等,支為次第。
    甲己寅未為上,醜酉為中,亥子為下。乙庚申卯為上,醜酉為中,午亥為下。丙辛巳寅為上,辰酉為中,亥子為下。戊癸子卯為上,巳寅為中,戌亥為下。甲己化土,辰戌醜未;乙庚化金,巳酉醜申;丙辛化水,亥子辰申。丁壬化木,亥卯未寅。戊癸化火,巳午戌寅。丙遇絕而富少,時逢癸旺而多金。金居旺火,難保肢體。土臨水位,定患沉療。癸見庚申為右職,辛逢戊子中高科,
    年分何類,時隱幽玄。舉其大者,當有五焉,破祿之刑。化身則喪,歸元則死,時臨鬼位更逢克者傷命,居死地複見臨官則喪,故旺處生而死處衰,死處生而旺處脫。今者參詳奧旨,起自軒轅得術之人,當共秘焉。
病源賦
凡講生命,須逢主神。倘值五行之克,斯成百病之因。眇聾長歎之徒,災殃中首。破傴咨嗟之輩,病寡纏身。原夫造化先明,陰陽可啟。究三元致敗之道,通五臟違和之理。
    甲庚乙辛,氣損於肢。戊甲己乙,風中乎體。形遠傷而頭自偏,鬼土克而眼昏昧。木為金制,不無掌手之兒童。火被水刑,未免失明之子弟。當其修長因逢生旺,矮小蓋因衰淺。丁旺於亥卯未之鄉,感離火之太熱。丙絕于申子辰之地,傷坎水之尤寒。土敗而胃有積,木刑而面瘡瘢,乙見於辛,豈是目神之弱。戊逢于甲,安能手足之完。但見癸逢己而內疝當針,壬遇戊而外癃可畏。庚緣丙而血下,辛值丁而氣鬱。金刑死木,破傷而亡。火害衰金,癩疾而殛。戊甲災隆,辛丁禍重。庚丙主贅瘤之疾,我曰必無。戊甲多折臂之優,難雲則個。
    大抵木犯刑而疥癬,火因鬼而遇狂。癡呆則水遭而死墓,暗啞則值于刑傷。土臨甲乙,則嘔吐而損胃。金見丙丁則衄血。水敗則駝腰,莫用軒岐之法。金刑龜,脊,安施扁慮之方?觀夫時敗而優果偏多,日衰而福能幾許。主衰鬼制則殘疾,身破金傷則苦楚,火因遇北。陽失利而奈何,木朽逢南。陰弱產而失所,經不雲乎。陰根于陽,陽根于陰。陰見陽而災少,陽無陰而害深。辛見乎丁,常有失強之妾。庚逢於丙,每懷疾病之心。別有懸針則刺面以支身,羊刃則砭肱而灸股。陰乾三刑,邪必中髒,陽神七煞,病敗於腑。鬼曰災厄,敗身疾苦。日時居衰,乃大患之不療。支幹皆刑,雖小疾之莫愈,氣相得則安和,氣相旺則不取,是疾也,雖坐於攝養之乘方,必生於八字之所主。